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,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,以及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...
2021-07-13